根據省委省政府及集團總部對湖北國貿集團的戰略定位和決策部署,湖北國貿集團自成立之初,便通過建立業務運營總部、設立事業部模式,構建事業合伙人體系。湖北國貿集團事業合伙人以團隊形式存在,依托湖北國貿集團平臺、資金優勢,利用市場化團隊的資源、經驗優勢而開展的一種資源共享、風險共擔、利潤共創的經營新模式。
湖北國貿集團先后設有鋼鐵事業部、煤炭事業部、汽車事業部及農產品事業部,形成了“價值創造-價值評價-價值分配”的閉環工作體系,事業部負責人以合伙人角色參與企業經營,有效激發了事業合伙人工作內生動力,促成了公司業績和個人收入增長的“雙贏”局面。已經完成了一個考核周期的鋼鐵事業部,為集團貢獻收入31.99億元,扣除資金成本、人工成本及相關費用后,直接貢獻經營性利潤1100.92萬元,事業合伙人團隊人均工資31.8萬元。
一、創新頂層設計,搭建共創共享平臺
劃小經營單元,促進高效運營。事業合伙人作為獨立的經營主體,獨立核算、自負盈虧,賦予事業部在市場開拓、合法經營、選人用人等多方面較大的自主權,促進經營高效運轉,讓事業部快速反應、緊貼市場。
雙通道管理,聚合智慧經營。外部引進與湖北國貿集團業務板塊相關的成熟業務團隊,由事業合伙人向業務公司提交入伙申請書;內部選拔懂合作、有資源、有能力、能夠凝聚團隊力量的業務骨干充實到事業部團隊,通過內外結合,形成優勢互補,打造事業練兵的主戰場。目前湖北國貿集團外部引進的事業合伙人15人,內部選拔進入事業部團隊的有1人。
創新管理模式,靈活用工范式。事業合伙人核心團隊成員與業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,其余人員與第三方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,所產生的用人成本均由事業部承擔。團隊成員的薪酬采用預發模式,在考核期末結算時一次性扣除,同時授權事業部負責人對團隊成員實施二次分配。
二、持續授權放權,剛性約定責權義利
建立授權機制,充分放權。業務公司采用“監管+服務”模式,事業部必須執行湖北國貿集團的風控制度,在統一的制度規定下開展業務,以確保業務不發生系統性風險。其他經營權力和職責全部下放;事業部成為市場競爭的主體,擁有定價權、用人權、獎金分配權等。
進行獨立核算,公開透明。所有事業部的風控審核、資金使用、績效提成規則統一,事業合伙人的年度提成中必須留存20%作為風險遞延金,延期1年待風險釋放后發放。按照組織受益或受損情況,將費用或補償進行分攤或分配,使核算結果更具公平性和準確性。
明確共創共享,責任共擔。以年度為周期,由業務公司與事業部簽訂業績考核責任書,通過湖北國貿集團下達的戰略目標,動態調整主要考核目標。以金屬礦產事業部5人團隊為例,該事業部2023年實現收入319,871萬元,扣減直接成本316,748萬元、資金成本2,351萬元、費用及稅金239萬元,實現利潤總額531萬元。
按利潤總額的30%計提金屬礦產事業部年度薪酬為159萬元,扣除2023年業務公司已按月向金屬礦產事業部人員預發部分年薪109萬元,剩余應發年度薪酬金額為49.75萬元;根據風控要求,2023年金屬礦產事業部風險遞延金為31.89萬元,應兌現金額為17.86萬元。
三、強化動態管理,探索良性循環機制
實行事業合伙人動態管理。事業部考核主要以“貢獻”為準繩,從工作業績、職業素養、風險控制等方面進行考核,對事業合伙人進行動態管理,每年依據績效管理維持核心合伙人、骨干合伙人一定的吸納、退出比例,促進事業合伙人機制的良性循環。
實行薪酬追索扣回機制。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、發生重大決策失誤或重大違紀事件,以及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企業資產損失的,根據違紀處分和資產損失責任認定結果,可將事業合伙人該年度兌現的績效年薪部分或全部追回,并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。
企業經營,關鍵在人;國企改革,關鍵要做好“人”的文章,特別是關鍵崗位、核心骨干人員的文章。集團總部大力推行的事業合伙人改革,正是為了破除體制機制禁錮,搭建更加開放、靈活、高效的人才舞臺,激發人才內生動能。湖北國貿集團將聚焦主責主業,立足提高核心功能和核心競爭力,于變革中找答案,在變局中開新局,為集團高質量發展交出“國貿答卷”。